“一种实验室用中药有效组分提取装置的提取制备方法”专利转让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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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编:启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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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政发﹝2018﹞117号)的规定,对“一种实验室用中药有效组分提取装置的提取制备方法”发明专利转让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专利基本信息:

发 明 人:李先娜;鞠爱霞;李万瑜

专 利 号:ZL 202210151510.3

专利权人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

成果简介:本发明涉及中药组分提取装置技术领域,具体是一种实验室用中药有效组分提取装置及提取制备方法,包括有固定座,所述固定座的下方设置有提取液注入组件,所述固定座的上方设置有一组固定箱体,所述固定箱体的内部设置有一组搅拌组件,所述搅拌组件的上方设置有一组脱水组件,所述脱水组件的内部设置有两组挤压组件,本发明在提取液注入组件的作用下,能够自动向固定箱体注入相对应的萃取剂,以加速中药中有效成分的析出,本发明在搅拌组件的作用下,能够对药液进行充分的搅拌,使得中药与萃取剂充分混合,本发明在挤压组件的作用下,能够不断对中药渣进行挤压,将中药渣中残留的有效成分不断挤出,提高中药的提取效果。

二、科技成果转化形式:

专利权转让

三、拟交易价格

专利权转让费:壹万元人民币整

四、价格形成过程

经成果完成人与黑龙江鼎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,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转让专利权。

特此公示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,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单位公章。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,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(主楼306室)。

发布时间:2023-08-20 08:13:01(谢谢观看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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